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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长青立交桥下占道经营的建议及回复
日期: 2015-05-26 来源: 作者: 【字体:

 

 

 

 

 

关于整治长青立交桥下占道经营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钟家山社区工作站反映:长青立交桥下是几条道路的交汇处,每天的人流量、车流量都非常大。由于桥下两边是互通的,100多米的路段小摊小贩到处都是,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行人及摩托车随意穿行,而中间的桥廓会挡住两边过往车辆的视线,此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让人非常担心。同时,占道经营有损城市文明形象。建议:

  1、交通管理部门可规定禁止在桥下停车,发现违规停车要按相关规定处罚。

  2、桥廓之间可用隔离栏进行隔离,空出两处行人过往。

  3、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杜绝桥下摆摊设点现象。

 

 

于对整治长青立交桥下占道经营的建议的回复

 

政协新余市委员会办公室:

  贵办转来的社情民意《关于整治长青立交桥下占道经营的建议》([2015]第5期)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相关工作整治情况回复如下:

  1. 关于“桥廓之间可用隔离栏进行隔离,空出两处行人过往”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有可行性。根据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一直以来的惯例以及相关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道路以及桥下空地人车分流通行以及隔离分道等相关工作都是公安交警部门在负责实施,我局从未参与过此类安全隔离栏制作安装工作。如公安交警部门在组织实施时,需我局配合相关工作,我局一定积极配合。

  2.关于“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杜绝桥下摆摊设点现象”的问题。

  针对长青桥下摆摊设点现象,我局城南综合执法二大队及时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劝离,但流动摊点一直与执法人员打游击,针对大部分流动摊点是富塘管理处的失地农民,及少数摊点租住地属富塘管理处管辖的自然村,我局相关执法大队及时和富塘管理处沟通,富塘管理处及时委派专职干部和长青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对摊点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劝离,大队专门安排了2名网络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管。下一步大队将和管理处,城南交警沟通,争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统一在长青桥下设置固定的机动和非机动车停车点,从源头上控制摊主在长青桥下摆摊设点。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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