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车改革制度 巩固新余车改成果
民建市委会
公车制度改革对于减轻公共财政负担,规范政府行为,杜绝腐败与特权利益、密切干群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市公车改革成效与问题
我市实行公车改革一年来,取得了举市瞩目的成效。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1837万元,公务用车费用同比下降了46.8%。通过撬动公车改革这一支点,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凝聚了改革共识,对我市接下来的一系列改革创新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经过一年的车改运作,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和应急处置部门的公务用车不太方便。虽然有规定这些部门可以在新余市内使用公车,但如果按现行标准租车,价格太过昂贵。同时,公车服务中心对应急处置用车也不太方便。以前公车就停在办公楼前,一有突发事件,说走就走。现在请示领导,电话联系,等待接人,再赶往应急地点,往往不够迅速。
2.不同的部门与岗位间存在车补吃大锅饭现象。由于是按职务级别统一实行车改补贴,一些公务较多的单位部门或岗位人员,出差或下乡频繁,车补消耗就多,甚至不够。而一些公务较少业务量不多的单位部门或岗位人员,出差或下乡较少,车补消耗较少,自己留存较多。相当于公务越多实际车补越少,公务越少车补实际越多。因此产生了一些车补不公平合理现象。
3.我市公车租赁服务并未充分市场化。目前全市只有一家公车租赁服务中心垄断经营,租车价格偏高,让很多单位觉得不合算。另外还规定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租车方承担,让很多想租车的单位望而却步。导致很多部门不愿下乡和外出办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4.车改补贴的用途界定较狭隘。相对于杭州、宁波、义乌等地的使用范围过于狭隘。这些地方是将车贴统一划入市民卡,市民可以定点灵活消费。比如年龄较大或确实不会开车人员,只能自掏腰包打车或拼车上下班。然而,如果使用市民卡就可以方便这些人群选择交通消费。所以车改,还应体现一定的人性化,尽可能照顾到不同的人群。
5.公车改革补贴标准相对过高,档次差距过大,不公平合理。新余市现有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出台的补贴政策,堪比杭州,宁波等发达地区。且处级干部与科级与一般干部的档次差距太大,按照职务工资等级比例,远超过了中央直属机关的等级补贴。比如一个副处级超过了一个正科级的2倍。有发福利之嫌。
二、完善我市公车改革的几点建议
1.引入竞争机制,保障公务用车需求范围。建议将公车服务外包给民营企业,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让二至三家企业同时经营公车服务,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公务用车多方需求。例如山东临沂兰山区检察院公车服务都向驾校购买,由驾校派司机来为检察院专职服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维护均交由驾校负责。
2.力求不同单位岗位间的公务车贴公平合理。参与车改单位应该根据公务外出量多少的实际情况,从公务车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来平衡部门岗位之间的车贴不合理现象。最近财政部出台的差旅费办法也与车改补贴做了明确衔接,用单位内部人员统筹的办法也可以缓解一部分岗位公务出行的不平衡问题。
3.适当放开车改补贴使用范围。车改补贴的用途要进行科学界定,既要合理消费,利于工作(如打车、乘坐公交车、购置交通工具及配件、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及其维修等),又要充分接受监管,避免变相福利,同时还要兼顾不同部门的利益和群体。可参照杭州的车改办法,将车贴直接打入市民消费卡,让参与车改对象灵活选择公务交通。
4.缩小公车改革补贴差距。应在现有的补贴标准中尽量缩小处级与科级与一般干部之间的档次差距。做到合理补贴,利于办事,调动积极性。
发言人:廖迪新
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市政协委员,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民建城北一支部主委
界别: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