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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院前急救建设的建议
日期: 2013-12-05 来源: 作者: 胡志斌 【字体:

  院前急救处于急救医学的最前沿,是急救医学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我市“120”紧急救援中心2008年正式成立,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安全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后为全市广大群众在生命危险时期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许多困难:

  1、中心资金非常短缺。中心现有的2辆救护车维修和最起码的急救药品采购均很困难,更谈不上救护车应配备的除颤监护仪、多生命参数监护仪、呼吸机等设施。中心还要负担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因此,中心资金非常短缺,影响人才的去留和规模的发展。

  2、人员编制过少,站点分布不足,特别是广大农村没有一个救护站点。目前中心正式在编人员共18人,其中医生2人,护士5人、临时工8人,按常规一辆救护车最起码要在备3个医生、3个护士、3个驾驶员(8小时工作制),所以想在农村设置救护站点是有心无力,目前只有在市级和县级各医院设置救护站,救护站的车辆及人员全由所在医院负责,中心仅有调度权、无救护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培训权,更谈不上人事管理权。

  3、站点在农村缺位。广大边缘农村许多需急救的患者往需要半个到一个小时才能等到救护车,许多生命就这样失去了,院前急救的一般原则是要求15分钟内救护车赶到现场,也因此带来急救效率低下的后果。

  4、急救未享受警车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管理条例》救护在执行急诊任务时,应享受警车同样的待遇;但是现实中,我市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还是面临违规罚款的风险,一定程度上束缚急救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发改部门应将院前急救体系的建立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院前急救机构的基础设施。

  2、财政部门应加大对120中心投入,将院前急救经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3、人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在财政投入,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在农村设置合理的救护站点,一个中心乡镇要设一个,如罗坊、水北、良山,分宜的双林、杨桥、钤山等乡镇。

  5、加强救护车及救护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培训,提高院前急救专业队伍整体技术水平。

  6、交警部门应加强救护车的优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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