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我市中小学校服进行检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勤字[200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勤字[2001]03号)、省发改委《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的。为达到学生装“安全、朴素、大方、明快、实用”的原则,充分体现青少年的生理和个性特点,我们向社会、服装生产企业等征集了学生装样服100多套,并到多个小学、中学进行展示,由学生、学生家长、教师、校长对样服的款式、面料等进行评选,选出款式、面料最受欢迎的样服,样服确定后,我局于201 3年3月6日将学生装服装制作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确定生产企业,企业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样服的款式、使用规定的面料进行生产。整个招标过程依法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提高学生装质量,监督中标生产企业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生产销售学生装,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了奖励处罚制度,我们针对学生装生产、销售情况多次到学校、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虽然,我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招投标工作暂未确定中标企业,部分学校在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为学生订做了校服。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开展工作。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加大对学生装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改进服装款式,提高服装质量,降低服装价格,设计制作出不仅价廉物美,而且能够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精神风貌的学生装,使我市的学生装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
新余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