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2]9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12号)、国家商务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1007号)及《新余市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余公节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公共机构在废旧商品处置方面利用率,结合我会机关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大力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力争到2015年,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作为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加以落实,将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的内容。由办公室制定相关制度,行政科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余政协网、《新余政协》内刊、机关电子宣传栏、政协微博、简报等形式,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加强知识普及和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使之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督促。办公室要加强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办公室领导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废旧商品的回收状况,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废旧商品分类存放制度。机关各委(办)、各科室对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要分类、存放,并要专人负责定期对回收箱里的废旧商品进行回收处理。
(二)建立废旧商品定期回收制度。对机关各委(办)、各科室存放的废旧商品统一进行回收处理。机关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移动银盘、 U盘、机密文件等涉密载体的消密、销毁和处置。
(三)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登记统计制度。行政科负责对机关回收情况做好统计,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及时与回收企业结算,定期向市节能办报送回收信息。
(四)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与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承办企业联系,对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规范各类废旧商品有序回收。
(五)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周活动。采取再生产品展览展示、以旧换新、知识宣讲等形式,由机关工会组织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并于2014年12月10日至18日集中时间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周系列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把绿色回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转化为自觉的行为。
政协新余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