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新余市公共机构
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2日至18日举办,期间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宣传重点
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利用节能宣传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安排(详见附件)
(一)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实际组织召开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废旧商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紧紧围绕“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主题,广泛宣本部门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材、节粮、新技术新能源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本本部门涌现出的公共机构节能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并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我会机关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6层以下办公楼与其他公共建筑停用电梯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宣传低碳环保理念。
(三)积极配合市公节办参加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为宣传和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公节办将会同省委宣传部、江西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活动。我会机关将抽选合适人员参与此次竞赛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积极发放并张贴节能宣传画。全力配合市公节办印制 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进行下载、印制并张贴。
(五)组织观看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微视频。宣传周期间,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
四、有关要求
各专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有关领导要积极参加相关主题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专委会、办公室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要注意保存并当天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专委会、办公室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行政科邮箱。
市政协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6年6月7日
( 联系电话:6441373)